建議減少小型企業和經營戶的報稅次數 | |
09:29 | 23/02/2012 | |
此次修正集中於三大問題,包括簡化稅務行政手續,革新和現代化稅務行政手續,提高稅務管理效力。
簡化稅務行政手續方面,中小型企業報稅次數從12次/年降至4次/年。“先退稅、後檢查”企業的退稅時間從15天降至6天。
“先檢查、後退稅”企業的退稅時間從60天縮短至40天。延期申報納稅手續的辦理時間從5個工作日降至3個工作日。
稅務總局表示,《稅務管理法》修正草案已呈國會並將在5月舉行的會議上展開討論。《稅務管理法》修正草案獲批後將於12月通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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